孤獨喬治1.jpg

 

最近看了一部記錄象龜的紀錄片,讓人頗為震動。故事是發生在加拉巴哥群島,那是隸屬於南美洲的厄瓜多,接近赤道,位於太平洋東部的一群火山群島。漫漫歲月以來,無人知曉它們的存在,它們宛若自天上灑落的珍珠,是一群遺世之島,也是一群爬蟲動物之島。

 

 直到十九世紀演化論之父達爾文親臨這些島,並在此獲得靈感完成他的論述

 

在18世紀以前,這些群島儼然是個被時間封印的世界,一個哺乳類尚未大量出現、或說尚未猖獗的原生世界。看著影片中那一隻隻碩大無朋的象龜緩緩移動著,不禁讓人疑心牠們在這個世界究竟生存多久了?看著草叢中那滄桑的龜殼紋路,恍惚間讓人以為是某種古老石雕或金銅銘文的出土,而它卻緩緩移動著……

 

那種移動法,就像舊時代佝僂的敲鐘人,明明已衰老得不合時宜,仍一步步吃力地推動時間緩緩前進,倏然間讓人有一種觸撫到失落已久的時光的驚悸之感!更令人驚奇的是這裡竟還是座素食之島,所有的爬蟲類幾乎都吃素,就連長得怪異崢嶸簡直就像原生恐龍的蜥蜴也都吃素!換句話說,這裡沒有天敵,漫長的歲月以來這裡是個不折不扣的樂園。

 

加拉巴哥群島1.jpg

長相怪異崢嶸 卻性情溫和的加拉巴哥陸鬣蜥

直到人類上了岸發現了這裡,一切都變了調,並為象龜的命運帶往滅絕的不歸路。文獻紀載:18至19世紀由於捕鯨業的發展和海盜的猖獗,溫馴的象龜被大量濫捕獵殺成為人們營養美味的盤中飧,並被做成鮮肉罐頭成為船上的儲糧。此外,人類帶來的牲口與非原生物種更成了這些土生土長的象龜的另一個噩夢,自此原始自然生態遭到破壞,象龜的食物遭到掠奪,幼龜被新來的牲口咬死,龜蛋被吃掉。短短兩百年之間,象龜的數量銳減,一點一點地滑向了滅絕的邊緣。

 

著名的「孤獨喬治」(Lonesome George)是發生在象龜群島中的一則悲傷故事。

 

喬治是在加拉巴哥群島最北端平塔島(Pinta)上所發現的唯一雄龜,牠也是平塔島亞種碩果僅存的一隻。多少年來人們耗盡氣力,懸賞高額獎金想要再找到其它相同的亞種,卻始終未果。幾十年來,人們也積極幫喬治找個伴希望能傳宗接代,在鄰近島嶼找來血緣最靠近的兩隻雌龜,雖然產下了蛋,卻始終不能孵化出下一代來。專家甚至也幫喬治人工授精,最終卻都宣告失敗。一般而言,這種象龜可以活到200歲,然而喬治不過活了100歲,以人類年齡換算,相當於50來歲,堪稱英年早逝。

 

喬治2.jpg

象龜的脖子忒長,感覺上就像是在引領期盼著自己的同類。有人說喬治可能因為年老或是長期未交配,生殖能力退化,因此無後。我卻覺得,這或許與牠過度純粹的進化傾不無關係罷?因為純粹所以孤獨,因為孤獨所以憂鬱,因為憂鬱所以滅絕。喬治的頭老仰得高高的,牠望不見牠想望見的,牠彷彿自知自己是自己族群的最後一隻,但牠莫可奈何,只能孤伶伶地走向窮途末路。2012年的6月24日早上8點,喬治毫無徵兆地一睡不醒,喬治走了,知道的人都哭了。

 

生物學上有所謂的「雜種優勢」,像喬治這種無法與其他物種結合的純粹性,若按演化進程來看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然而或許就像電影《聶隱娘》中那句經典台詞:「一個人,沒有同類。」是不是就像是對這一份純粹心靈的迷戀,以致喬治的孤獨感觸動了世人,甚至在喬治死後人們還要精心保存牠的遺體?

 

孤獨喬治 標本.jpg

孤獨喬治 標本

這個地方也深深觸動了我的鄉愁:那種慢吞吞的,不知時間為何物,不追求效率,永遠也不須要跟誰競爭為敵,不須要拼命,不須要奮鬥,也不須爭得你死我活、永遠沒有防衛誰的念頭,這不就是人們嚮往卻失落的牧歌世界?!在這樣的世外桃源,牠們只是活著,靜靜地不被打擾地生存著。看那裏有十來個群島,每個島上變化多端的自然環境,使得分布在不同島上的象龜都發展出不同的外貌與型態來!對比我們今天全球化的影響,各個地方的在地特色卻逐漸消失中,變得越來越相似……

 

此外,在那裏,所有的一切都是敞開的,沒有遮蔽的!這裡所有的動物一點也不怕人,牠們的DNA尚未烙下深深的恐懼,從未啟動過任何防衛機制,你可以跟任何一種動物戲耍,甚至站在龜殼上讓牠駝著走。就連天敵上門了,牠依舊是敞開的,但牠的脆弱與天真能不讓牠一點一滴地走向滅亡之途嗎?

 

時至今日,加拉巴哥象龜的數量從達爾文初抵達時的25萬隻,1970年代銳減至3000隻,如今經過復育後已回復到1.9萬隻,然而14個亞種卻已經滅絕了5種。這確實是讓人唏噓的,人類因為悔恨,為了拯救即將滅絕的物種,所以想盡辦法要幫瀕臨滅種的生物找配偶,設法緜衍牠的子孫,就像大陸現在在保育一個已經失去在自然環境存活/競爭的熊貓一樣。或許,像加拉巴哥群島這樣子的一個世界,仍舊不可避免地落入文明世界的摧殘,卻也讓人意外瞥見了原生世界之美,讓人在習以為常的物競天擇、優勝劣敗的世界裡,多了一分參照,並依稀喚起意識深處恆常嚮往的牧歌世界。

 

原寫作時間:2015年1月20日

arrow
arrow

    店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