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的早上,爬進樓下的街,已經好幾分鐘。這個年輕人睜開眼,仰視天花板呆視良久。他套上毛衣,離開床上的女子,向一扇掩閉的窗戶走過去。他垂視樓下的街;高高的前額,抵住冷玻璃。冰冷,空洞的柏油馬路面,宛如貧血女人的臉。天空灰濛,分不出遠近的距離,水泥建築物皆停留在麻痺的狀態。同樣的街,天空,建築,已經看了兩個多月,至今氣候仍沒有轉變的徵象。「他們都說,這是最快樂的事,but how loathsome and ugly was!」他對自己說。幾分鐘後,他問自己:「假如,確實如他們所說,這已經是最快樂的事,再沒有其他快樂的事嗎?」這年輕人,在是日下午自殺。 ──王文興〈最快樂的事〉

Q1:請談談你對文中「最快樂的事」的理解?  

Q2:你認為故事中的主角是什麼樣性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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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有一些人在考華語文教學。這是去年「華語文教學」考試的一道題目。感覺很奇怪,說穿了,這類考試不就是為了營生嘛?營生就營生唄,怎麼竟搞起「人的存在」這種非營生的範疇來哩?更何況這種文學性的考題,本無標準答案,考生又要如何滿足閱卷者預設的見解而得到分數?可笑之餘,我把這道題目寄發給一些親朋好友,權當無聊時閒嗑牙、清談打屁的材料。


問題一不難回答,我比較有意見的是問題二。我忍不住要批評問題二這道題目實在有夠瞎。這種問法不啻是把這個極短篇小說的情境化約為社會版的新聞。我倒真想請教主考官,他所認為的「文學」是什麼?如果文學只是描寫一些與己無涉的他人的事物,那麼即便寫得再好,跟我們又有甚麼關係?又有甚麼好看的? 

一直以來都認為文學的本質是象徵而非寫實(不管那鉅細靡遺、交代一切的敘事手法看來有多麼真實)。我也認為只要是夠真誠夠好的作品,不管它描寫什麼,我們都可以在身而為人的共通本質中,找到呼應、迴響與省思。以這篇小小說來看,只要稍微認真「活」著的人,大概都有一番自己的見解與感受。因為這是關涉一個人「存在」的問題,而不是一個「性格」的問題。若按問題二的問法,我們倒真可以無關痛癢、閒嗑牙般地來議論這年輕人自殺的行徑與動機,然後把一切歸結於他的性格,說有什麼樣的性格造就什麼樣的命運。瞧,文章都已說得那麼清楚了,「最快樂的事」都是別人的看法、都是「他們所說」的,像這樣非自主的生命還有什麼好活的呢?這又跟張三、李四、ㄚ貓、阿狗的性格有什麼關係呢? 

 

P.S這文章中的若干句子用法很怪,而且結尾就像張守愚先生所認為的「像條永久麻痺或死去的尾巴」,讓觀眾反應錯愕。詳見聯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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